各县(市)科协,州直各有关部门、科研院所、州科协所属各学会(协会)、企业科协:
按照《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中共凉山州委宣传部等12部门印发<凉山州“菁英计划”实施办法>》的通知(凉组通〔2020〕54号)、《凉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“菁英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凉人才办〔2020〕6号)的部署安排,由州科协牵头组织凉山州杰出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范围
具有中国国籍,凡凉山州行政区域内各种隶属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科技工作者,或在我州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科技工作者,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。
二、遴选名额
首届“菁英计划”凉山杰出科技工作者遴选对象总名额为5人。为保证人选质量,每个单位原则上只推荐1人。
三、遴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学风正派;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强烈的事业心、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、拼搏奉献的精神。
2.研究方向瞄准国际、国内科技前沿,在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领域做出重大的、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专家。
3.取得硕士学位,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4.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,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;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科学研究工作。
(二)凉山杰出科技工作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,还应取得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:
1.在科学研究方面,潜心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,成绩显著,多次获得有重要价值的科技成果奖励,为社会提供了新知识、新原理、新方法,并取得了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理论创新成果,对该学科、专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。
2.在技术研发方面,具有主持完成国家、省(部)、州级重大工程、重点项目的研究、开发、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,所取得成果在州内处于领先地位,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,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3.等同于或高于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奖项主要完成人。
4、凉山州学术和技术带头人(含管理期内带头人)。
四、申报推荐要求
(一)推荐单位要坚持以品德、能力、业绩为主的评价导向,突出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,对基础研究人才重点评价其成果原创性、科学价值和社会影响,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重点评价其专利发明和运用、成果转化和推广、创办领办企业等。推荐时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,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、贡献、影响,申报人填报的承担项目、论文著作、专利、获奖、兼职等,每类一般不超过5项。
(二)各推荐单位和申报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,填报申报书。推荐单位对本系统、本县(市)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、汇总后,采取推荐单位党委(党组)审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,在工作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后,统一报送至州科协。县(市)一级推荐材料由县(市)科协统一报县(市)人才办备案。
五、推荐材料报送要求
(一)电子材料报送要求
推荐单位或申报人将凉山州《“菁英计划”申报书》通过邮件方式上报至指定邮箱,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。网上申报完成后,需打印纸质凉山州《“菁英计划”申报书》,完成签字、盖章等程序。
(二)书面材料报送要求
《“菁英计划”申报书》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,封面、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,正文须双面印刷。
书面材料包括:
1.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(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、推荐过程、公示情况、推荐意见等);
2.《“菁英计划”申报书》一式6份;
3.有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(装订成册);
4.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。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上申报,可加密后单独报送纸质材料。
(三)书面材料报送时间、方式和地点
请于10月10日前报送申报人书面材料。州级单位申报人材料由推荐单位现场报送,县(市)单位申报人材料由各县(市)科协统一报送,逾期不再接收。
六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县(市)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并统筹实施本地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,大力发现、培养本地区创新创业人才,全面提升本土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。
(二)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务必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。
(三)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
联系人:邓伟
联系电话:0834-2163174 133209751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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凉山州科学技术协会
2020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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